哨口高跷

哨口高跷是辽宁省传统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2011年列入辽宁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地区为朝阳市双塔区。哨口高跷于2011年7月26日由辽宁省人民政府正式发文(辽政发〔2011〕26号)列入省级非遗名录。作为高跷艺术的东北分支代表,其哨口发声系统与舞蹈动作的精准配合形成独特标识。保护单位朝阳市双塔区文化馆通过设立传承基地、组建表演队伍等方式开展活态传承。在当代传承中,该项目通过参与“非遗进校园”、“民俗文化节”等活动,年均受众达5万人次。其独特的表演形式和技艺承载着辽西地区民间艺术的活态传承特性,现已成为辽宁省级以上190个非遗项目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1年公布时,该项目有在册传承人9名,其中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信息暂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