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皮影戏

闽南皮影戏,流行于福建省闽南地区并具有闽南地方艺术特色的皮影戏,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闽南皮影戏于明代从广东潮汕传入漳州、厦门、泉州等闽南地区,明末清初,闽南皮影戏传入台湾。闽南皮影戏是一种用兽皮或硬纸板剪制形象并借助灯光照射光影表演故事的闽南戏曲形式。表演形式演唱以闽南北管戏唱腔为主,表演语言以闽南方言为主,带着潮州口音。2007年,闽南皮影戏被列入厦门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7年8月28日,福建省厦门市申报的“闽南皮影戏”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福建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Ⅳ-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