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桂峰黄酒酿造技艺,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传统技艺,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尤溪桂峰黄酒酿造技艺历史悠久,传承已有七百多年历史。《蔡氏族谱》记载,早在宋淳祐7年(1247),蔡氏祖先就已经用传统工艺酿造出了黄酒。桂峰祖先把该酒酿造之法进行记载,并且定下了“传宗不传外”的规矩。随着桂峰人到各地经商,桂峰黄酒远销省城福州和当时汀州府地界。尤溪桂峰黄酒注册有“蔡岭红”商标,是尤溪县朱熹公祭大典的指定用酒。桂峰黄酒酿造要用桂峰本地当年产的优质糯米,优质红粬古法酿制。待将酒缸用泥土封口后,便放在山坳深处的地窖窖藏3年以上。2017年1月11日,“尤溪桂峰黄酒酿造技艺”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福建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Ⅷ-38。
尤溪桂峰黄酒酿造技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