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民歌,流传于湖北省潜江市的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早在周代,潜江民歌便归属于《周南》歌诗体系,位列十五国风之首,是雅乐、燕乐的主体;战国时期,屈原、宋玉作品中称述的《扬(阳)阿》也是潜江民歌;楚汉战争中的“四面楚歌”所唱的即是潜江的《鸡鸣歌》;汉代以“艳”为称的“楚歌”及魏晋的“西曲歌”中,潜江民歌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潜江民歌音乐以徵调式为主,大部分属于楚国古老的“三音列”民歌。潜江民歌内容丰富,语言生动,形式多样,优美动听,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唱词有各种行话、套子话,多为领唱者即兴创作。运用比兴手法,唱词通俗生动。2008年6月7日,湖北省潜江市申报的“潜江民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Ⅱ-82。
潜江民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