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犀舞是广西苍梧县传统舞蹈,2007年列入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6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属传统舞蹈类项目。其表演形式由两人合演木犀、一人扮演降兽英雄,“木”指青年武士所用的木棍,“犀”指外形似犀牛的独角兽。舞蹈配合大锣大鼓,融合武功动作与艺术演绎,通过舞蹈语言讲述农村青年降服野兽的传奇故事,展现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体现古代岭南先民从渔猎生活过渡到农耕社会初期与大自然搏斗的情节。木犀舞常在“三月三”抢花炮节、开茶节等民俗活动中展演,并在2020年12月获中央电视台“乡村大舞台”拍摄宣传。该舞蹈起源于苍梧县民间,根据相关史料记载,明末清初在苍梧已出现“犀”舞表演,原先“犀”是单纯模仿原始兽类动作,与雄狮同台争霸,后来经民间艺人改编为青年武士降服“犀”的内容,清朝末期基本形成了独立的民间舞蹈。自列入非遗名录以来,木犀舞面临传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