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头雕刻

木偶头雕刻于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Ⅶ-44),主要申报地区包括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以及浙江省泰顺县。该技艺以香樟木为原料,融合雕刻、粉彩与机关设计,形成'五形三骨'造型法则,代表性作品涵盖生旦净丑杂五大行当。传承体系从家族传承扩展到社会化教学,2018年起漳州开展免费体验营培养人才,泰顺则通过工作室传习与校园推广实现活态传承。

木偶头雕刻

木偶头雕刻于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Ⅶ-44),主要申报地区包括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以及浙江省泰顺县。该技艺以香樟木为原料,融合雕刻、粉彩与机关设计,形成'五形三骨'造型法则,代表性作品涵盖生旦净丑杂五大行当。传承体系从家族传承扩展到社会化教学,2018年起漳州开展免费体验营培养人才,泰顺则通过工作室传习与校园推广实现活态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