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舞(沙头角鱼灯舞),广东省深圳市传统舞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沙头角鱼灯舞起源于清代康熙年间,由沙栏吓村吴氏客家人的祖先迁至沙头角之后,结合本地民间习俗和早期从事海上捕捞的经验创作而来,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是一种以鱼灯为道具的广场男子群舞。客家话里面“鱼”和“吴”发音相似,所以鱼灯舞也叫“吴”灯舞,它是本地渔民逢年过节、拜神祭祖、喜庆丰收的必备节目,流行于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及香港新界沙头角一带。沙头角鱼灯舞表演一般在晚上进行,舞蹈场地不用添加灯光,舞者保持低马步,巧妙地将身体藏于鱼灯背后,举着鱼灯下的短棍俯身曲背穿梭起舞,同时以锣、鼓、钹、唢呐、螺号等从旁伴奏。整个表演主要突出鱼灯的形象,以集中体现各种鱼类的普遍习性和个性。2008年6月7日,灯舞(沙头角鱼灯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Ⅲ-45。
沙头角鱼灯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