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老秧歌

洛川老秧歌是陕西省洛川县及周边地区传统民间舞蹈,是一种不同于陕北大秧歌的古老形式,当地群众俗称"老秧歌",2007年入选陕西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表演形式分为京兆村"提裙子"与凤栖街道"鬼拉腿"两大流派,作为春节闹社火的重要表现形式,以五人组队为基础,使用锣、鼓、小锣、小钗、彩灯、彩扇等器具,遵循"唱则不舞,舞则不唱"的表演传统。该秧歌表演程式包含谒庙、打官场子、送秧歌三个阶段,京兆派以扭摆甩动作为主,凤栖派融入东北秧歌形成"一进三退"步法。音乐采用民歌小调与套曲"背弓调",队形变化涵盖圆场、龙摆尾等形式。正如传统唱词所述:"过了一年又一年,村村秧歌闹得欢",生动展现了民众借秧歌庆贺新春佳节的民俗特征。现存皮影戏箱佐证其社火渊源。20世纪80年代经文化部门挖掘整理后,2004年洛川县被授予"陕西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现通过传习所、校园课程等措施进行保护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