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民歌是流传于陕西黄陵城乡及周边地区的传统民歌音乐形式,其产生与诗歌、舞蹈相互关联。《吕氏春秋·古乐》记载黄帝时期已有原始音乐形态,《咸池》《云门》《木冈鼓之曲十章》属早期音乐作品。该民歌以原生态风格为特色,常与老秧歌表演结合,伴奏乐器含吹奏乐(笙、笛子、唢呐)、打击乐(鼓、铙钹等)、弦乐(板胡、二胡)及弹拨乐(大、小扬琴、大、中、小三弦、大、中、小阮、琵琶)四类。黄陵民歌起源于原始社会中期,汉代进入发展阶段,元明时期趋于成熟,明清至民国达到兴盛。1948年至"文革"初期为新生转折期,20世纪80年代后进入复和发展期,九十年代为振兴阶段。曲调形成绣荷包系列、十盏灯系列、十对花系列等固定模式,歌词涵盖历史故事、爱情、劝世等内容,演唱形式包括独唱、对唱、合唱等。2006年,黄陵民歌被列入陕西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类别:民间音乐,编号:II-13)。
黄陵民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