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项目 剪纸(维吾尔族剪纸) 级别省级 申报单位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沙依巴克区 保护单位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沙依巴克区 剪纸(维吾尔族剪纸)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于2012年6月8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沙依巴克区联合申报并列入名录。该剪纸形式涵盖窗花、喜庆花、鞋靴花、服饰花、印染花、毡花、建筑花等九大类,窗花以红纸制作透光呈现艺术效果,喜庆花多采用对称折剪手法并融入“囍”“寿”等吉祥纹样。纹样融合中亚、西亚伊斯兰文化与中原文化元素,如南疆剪纸受伊斯兰教文化影响,东疆剪纸则吸收秦陇文化特点。镂版单色印花工艺体现了东西方文化交融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