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二月二卢於春社

上林县二月二卢於春社,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民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卢於春社”活动位于上林县木山乡木山社区新甫庄的古寺—卢於寺。每年的二月初二,当地群众在庙会上举行春耕开犁及春种仪式、山歌对唱、斗牛、斗鸡、拔河、打陀螺、运甘蔗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吸引了中国各地的宾客前来。上林县二月二卢於春社不仅沿袭古风,更注入了新的现代理念,成为人民群众集会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的节日。2015年9月23日,上林县二月二卢於春社被列入第六批南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序号为30。2018年12月20日,上林县二月二卢於春社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遗编号为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