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族民歌,主要流传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所属的八县两市和塔城、阿勒泰地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甘肃省的阿克塞等三个哈萨克自治县,少数分布在乌鲁木齐地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的哈萨克人聚居区的传统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2011年5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9年11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艺术研究所被确定为项目保护单位,2023年10月评估合格。2024年12月入选甘肃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25年7月参加中国原生民歌节展演。哈萨克族民歌包含欧洲音乐体系与蒙古利亚音乐体系的混合调式,兼具欧洲大小调式和中国五声性调式特征。按内容分为劳动歌曲、颂赞歌曲、爱情歌曲、习俗歌曲和其他歌曲五类,旋律常带有四度或五度音程的呼唤性音调,使用混合节拍及带再现的单二部曲式结构。代表作品有《玛依拉
哈萨克族民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