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族达斯坦

哈萨克族达斯坦是新疆哈萨克族民间文学形式,2008年6月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Ⅰ-72),保护单位包括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沙湾县文化馆及福海县文化馆。2023年10月,其保护单位经国家评估合格。2024年12月,入选甘肃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该遗产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说唱艺术,以叙事长诗为主,涵括了哈萨克族古代神话、传说、诗歌、谚语、故事及生活故事等,可分为英雄长诗、爱情长诗和历史长诗三类。达斯坦主要由黑萨和叙事长诗两大部分构成。表演时多使用冬不拉伴奏,现存约二百余部作品通过口耳相传,主要流传于新疆哈萨克族居住的28个县内。哈萨克族达斯坦起源于9-10世纪,是哈萨克族政治、经济、历史、文化、语言、哲学、宗教、军事、习俗的百科全书,具有民俗学、民间文学及音乐学研究价值。代表性传承人哈孜木·阿勒曼被确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能吟诵104部作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