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项目 本溪社火 级别省级 申报单位本溪市 保护单位本溪市 民间社火(本溪社火),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民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本溪社火是一种传统的民间表演形式,它源自西周文化发祥地陕西凤翔而兴盛于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北,现主要分布于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太子河上游沿岸的卧龙、牛心台、偏岭、小市、泉水、南甸地区。本溪社火活动一般在春节期间举行,活动中表演者以十八般兵器为道具捉对厮杀,由是获得“武秧歌”之名,又称为“武社火”。2008年6月7日,民间社火(本溪社火)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遗产编号Ⅹ-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