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过去因其居住和服饰等方面的特点不同,曾有“过山瑶”、“红头瑶”、“大板瑶”、“平头瑶”、“蓝靛瑶”、“沙瑶”、“白头瑶”等自称和他称。在风俗习惯方面一直保持本民族传统特点,尤其在男女衣着上更为明显。瑶族妇女善于刺绣,在衣襟、袖口、裤脚镶边处都绣有精美的图案花纹。发结细辫绕于头顶,围以五色细珠,衣襟的颈部至胸前绣有花彩纹饰。男子则喜欢蓄发盘髻,并以红布或青布包头,穿无领对襟长袖衣,衣外斜挎白布“坎肩”,下着大裤脚长裤。瑶族男女长到十五、六岁要换掉花帽改包头帕,标志着身体已经发育成熟了。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贺州市群众艺术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南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获得瑶族服饰项目保护单位资格。2023年10月31日,该项目保护单位贺州市群众艺术馆、龙胜
瑶族服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