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族民间达斯坦(叙事长诗)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中的民间文学类项目,2012年6月8日被列入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申报地区为阿克陶县和哈密地区。达斯坦在维吾尔语中意为“叙事长诗”,以韵散结合的形式通过弹唱表演流传,内容涵盖历史传说、英雄事迹和民间生活,现存作品包括《艾里甫与赛乃姆》《塔依尔和祖赫拉》等。其表演形式可追溯至公元3世纪至7世纪,常见于集市、茶馆等场所,由达斯坦奇(艺人)使用热瓦甫、都它尔等民族乐器自弹自唱。该艺术形式主要通过家族传承延续,乌布力艾散·麦麦提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掌握14段达斯坦并改编创作反映当代生活的作品。2025年新疆大学联合多部门举办专题研修班,通过专家授课、艺人研讨等形式推动其保护传承,并在全疆范围内组织展演交流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有依布拉英·亚克甫等传承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