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夫妻舞,又称“苗族芦笙舞”或“踩月亮”,是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佳林村特有的原生态苗族舞蹈,2010年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该舞蹈起源于苗族迁徙传说:苗王女儿遇险被救,后生婉拒嫁女,获赠弯头芦笙,二人以笙舞定情。舞蹈由19对夫妻共同表演,男舞者执弯头芦笙边吹奏边摆动,女舞者随节奏摆手、拍手,舞步以四步为主融入播种、推磨等动作,展现苗族婚恋过程。表演者身着苗族盛装,多在“跳花”“跳月”节及迎客礼仪中演出。该舞2007年获“多彩贵州”舞蹈大赛安顺市原生态组一等奖,2009年获省级大赛“银瀑奖”。当地通过培训将表演队伍从12对扩至19对,并组织参加黄果树瀑布节等文化活动。目前舞者平均年龄超47岁,面临传承断层风险。
苗族夫妻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