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项目 苗族芦笙柱制作技艺 级别省级 申报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保护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苗族芦笙柱制作技艺于2020年12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被列入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756),属传统技艺类别,申报单位为融水苗族自治县。该技艺源于苗族同胞倚靠芦笙的实用需求,后演变为承载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象征物。其核心工艺包含选用20米高的优质杉木为主体,柱顶雕刻锦鸡造型并配以水牛角、龙纹等元素,柱身采用东方朝向的图腾设计与多重彩绘工艺。通过家族与村屯代际传承的口传身授方式,结合特定仪式规范,该技艺系统反映了苗族的历史文化、信仰体系与审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