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服饰(昌宁苗族服饰)

苗族服饰(昌宁苗族服饰)是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的苗族传统手工艺,2006年5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Ⅹ-65)。该服饰以红、黄、橙、白为主色调,采用火麻土布为原料,通过手工纺线、织布制成包含包头、上衣、披肩等18件套的完整服饰体系,因套件数量被称为"十八一朵花"。其核心工艺包含银饰、苗绣、蜡染三大特色,刺绣图案常以黄河、长江等地理符号及蝴蝶妈妈神话意象为主题,被喻为"穿在身上的史书"。2023年10月31日,昌宁县文化馆作为项目保护单位通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

苗族服饰(昌宁苗族服饰)

苗族服饰(昌宁苗族服饰)是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的苗族传统手工艺,2006年5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Ⅹ-65)。该服饰以红、黄、橙、白为主色调,采用火麻土布为原料,通过手工纺线、织布制成包含包头、上衣、披肩等18件套的完整服饰体系,因套件数量被称为"十八一朵花"。其核心工艺包含银饰、苗绣、蜡染三大特色,刺绣图案常以黄河、长江等地理符号及蝴蝶妈妈神话意象为主题,被喻为"穿在身上的史书"。2023年10月31日,昌宁县文化馆作为项目保护单位通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